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程序 2016.3.1

作者: 时间:2018-09-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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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程序

SISO-QPDZ-13

第A版

(盖章受控)

编 写

会 签

审 核

批 准

吴 烨











2016年3月1日实施 2016年3月1日发布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培训进修,优化师资知识结构,提高教职工教学科研水平及综合业务能力,促进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不断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培训进修的管理。

3.职责

3.1院长办公会负责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进修的批准。

3.2教学服务中心教师发展部是学校所有教职工培训的扎口部门,负责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制定、各类培训进修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3各二级学院院长和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培训进修计划的制定,本部门培训需求的审核,并协助培训进修活动的实施。

4.作业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全员培训。学校提倡全员培训,终身学习,鼓励支持教职工根据自身岗位能力的实际需要,提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在职进修,参加各类内部、外部培训进修,提高自身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4.1.2择优选派。优先考虑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在职培训进修,并优先考虑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需要,优先安排专业主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和进修。同时,根据教职工岗位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等次,择优考虑人选。

4.1.3按需选派。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教职工进修工作,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教职工进修。

4.1.4学以致用。教职工进修的专业、课程内容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业务工作有直接的联系,或与学校专业调整、专业建设的需要相一致。

4.1.5业余为主。根据设岗原则和岗位性质,专任教师以外教职工的进修形式应以业余为主,学校不批准此类人员进行脱产进修(学校派出的除外)。

4.2培训进修种类

4.2.1内训:指在学校内进行的各种培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a)新教师岗前培训:所有新聘教职工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50学时左右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服务外包知识讲座、教育学讲座、心理学讲座、课堂教学规范、示范课等;

b)转岗人员培训:学校内部转岗后人员必须接受与新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的培训;

c)技能提升培训:专任教师业务水平提升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外语口语培训、文件规范化培训等岗位能力培训;

d)针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类培训。

4.2.2外训:指学校外派到外单位或国外所接受的各种培训和进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a)学历学位进修: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b)专任教师业务进修:国内、国(境)外访学、高级研讨班、专业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基本素养培训,高职高专热点专项培训,新教师基本素养提升培训四大类培训项目。

c)其它进修学习:各类管理岗位人员的进修学习和培训。

4.3申请条件

4.3.1申请出国(境)留学进修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4.3.2申请学历、学位进修者,一般须来校工作2年以上(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除外),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4.3.3申请国内、国(境)外访学研修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作为学校骨干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其中,中级职务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副高以上职务者须在本校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

4.3.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进修(除学历进修)不予批准

a)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未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b)未被聘任或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c)申请再次国内、国(境)外访学研修,且派出时间间隔未满2年;

d)3年来有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e)近1年出现轻微和一般教学事故者或近2年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

f)因其他原因不适合选送的。

4.4培训进修申请和管理

4.4.1培训计划每学期报送,各部门每年5月,11月拟定下学期本部门教职工进修培训学习计划,填写〈年度培训进修需求汇总表〉并交教学服务中心教师发展部审核。

4.4.2个人申请。参加进修学习的教职工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教职工培训进修/会务需求申请表〉。

4.4.3部门推荐。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师资建设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对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教师发展部。

4.4.4受理审批。经教学服务中心教师发展部审核后的培训计划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4.4.5办理手续。经同意参加进修学习的教职工,须到教师发展部办理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

4.4.6学期培训进修计划外,各部门因教学管理活动或个人提升的需要,可提出临时培训进修申请,由申请部门或人员,填写〈教职工培训进修/会务需求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教师发展部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优先考虑计划内的培训进修。

4.4.7教师学历学位进修按照审批程序提出申请批准后,须及时将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上交教师发展部备案;

4.4.8访问工程师培训、访问学者培训、出国培训和考察访问必须经过如下遴选流程:教师发展部公布培训项目——教职工报名——二级学院初选——教师发展部审核遴选——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人选——公示。

4.4.9教职工参加进修学习必须履行规定的报批手续,不办理规定手续的,一切费用自理,并按学校岗位管理及考勤有关规定处理。

4.4.10参加短期培训的教师,工作量不减免。短期培训是指教学周内不超过2周的培训。

4.5培训进修有效性的评估

4.5.1所有的外部培训或进修必须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以证明受训人员完成了培训目的,达到培训效果。

4.5.2每年年底由教师发展部总结全年的培训进修实施情况并写成书面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作为拟订下一年度培训进修计划的依据。

4.6建立教师培训进修档案

4.6.1教师发展部负责建立教师培训进修档案,以〈教职工培训进修记录〉和证书复印件等的形式与教师的业务考绩档案合并保存。

4.6.2教职工培训进修结束后,必须在两周内向教师发展部交验所获证书,并上交考核鉴定材料。教师发展部保存证书复印件一份,与教师培训进修记录一起归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

4.7费用支付及服务期规定

4.7.1培训进修费用的支付

a)第一次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若第一次未通过,之后发生的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

b)经批准参加博士学历、学位进修,在进修结束拿到学位之后,学校承担学费的三分之一,个人承担三分之二。读博期间,脱产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脱产学习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和教师节福利,其他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福利和年终考核奖金停发;专任教师非脱产学习期间,个人教学工作量核减三分之一;行政人员读博期间,月出勤率必须达到80%。

c)学校统一安排的国内外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出国培训考察、短期学术交流等由学校统一支付相关费用;

d)经批准参加上级部门或一些学术机构会议的,由学校报销相应的费用,具体依据《出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企业资助的培训由资助企业承担相关费用;

f)其他经批准的培训、进修,在学习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学校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报销相应的费用。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60

100

50

31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按照实报实销原则,超出上限部分由个人自理。

30天以内的(含30天)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少于60天(含60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60天少于90天(含90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g)若教职工无故中断培训进修(身体原因除外)或培训进修考核不合格,所发生的培训进修费用自理。

4.7.2服务期规定

a)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凡当年培训费用累计满5000元的,应与学校签订〈服务期承诺书〉,承诺培训进修结束后为学校服务满3年。

b)若服务期未满离职,教职工应按相应的比例向学校退还培训费用(培训进修总费用包括培训进修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签证费、保险费等),具体计算公式为:赔偿的培训进修费用=发生的培训进修总费用×(教师未服务月份/承诺的服务月份)

c)如由学校提出与教职工终止合同的,将不追索教职工服务期赔偿责任,但教职工因行为不当或违反纪律被学校除名的责任同上。

d)〈服务期承诺书〉中核定的服务期限从培训进修课程完成后开始进行计算。

5.相关文件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管理部门

1

SISO-WICW-04

《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务处

6.使用表单(记录)

序号

表单编号

表单(记录)名称

保存

期限

保存部门

1

QPDZ-13-F01

〈年度培训进修需求汇总表〉

3年

教学服务中心

2

QPDZ-13-F02

〈教职工培训进修/会务需求申请表〉

3年

教学服务中心

4

QPDZ-13-F03

〈培训实施记录〉

3年

教学服务中心

5

/

〈培训心得报告〉

3年

教学服务中心

6

QPDZ-13-F04

〈教职工培训进修记录〉

长期

教学服务中心

7

QPDZ-13-F05

〈服务期承诺书〉

3年

教学服务中心

7.绩效指标

序号

绩效指标名称

计算方法

收集频率

责任部门

1

员工平均培训时数

教职工培训总时数/员工数

1年

教学服务中心

2

每年学校进修人次

进修总人次

1年

教学服务中心

3

培训进修合格率

合格人次/总人次

1年

教学服务中心

8.作业流程图

一般外训作业流程

责任部门

N

N

Y

Y

服务期约定(¥5000以上)

归入员工培训进修档案

培训进修实施


上交受训证书或证明

部门推荐参加人选

教学服务中心

各部门

各部门

教学服务中心

院长办公会

外训单位

教职工本人

教学服务中心

教学服务中心

〈 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

〈培训进修/会务需求申请表〉

〈 教职工培训进修记录表〉

〈服务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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