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确分工与职责,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园区财政局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所属之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定义及管理制度详见文件:SISO-ZW-00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相关参考文件
3.1《苏州工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园管〔2011〕27号
3.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3.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3.4《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
3.5《江苏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8〕6号
4.分级体制
4.1原则
学院资产管理依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分级管理体系:由分管院长领导,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全院资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购置需求、资产维护维修、调配管理,各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各使用单位至少设立一名部门资产管理员,各场室分设场室管理员。
4.2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及各系部之负责人组成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全面监督领导,对学院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批量处置资产的审核决议。(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4.3固定资产归口划分
据学院实际情况,将学院固定资产按属性及各部门主管范围分为以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归属资产的购置需求、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
4.3.1总务处负责房屋基础设施、家具、生活用具等资产的归口管理。
4.3.2教务处实训中心负责教学、实训设备资产的归口管理。
4.3.3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设备、电子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归口管理。
4.3.4其它:图书馆负责图书的专门管理;党政办公室负责陈列品、宣传品的专门管理。
4.4各级职责
学院明确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所有资产管理都应做到人人有责,分工明确。
4.4.1总务处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实施对全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拟订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②主持、参与资产购置以及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等工作。
③负责组织新购置产验收工作,提供付款资料。
④审核固定资产领用、异动、报废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⑤负责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对学院资产系统相关数据维护、审核。
⑥组织学院固定资产的盘查工作,向上级单位上报各项资产统计数据。
⑦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⑧监督、检查各级管理单位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⑨组织培训、考核各级资产管理员及资产责任人。
4.4.2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①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施统一综合管理,对使用单位资产使用情况、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学院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归口管理的资产工作流程及具体办法。
②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汇总购置计划,进行购置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技术性验收等相关工作。
③对归口管理的资产进行统一调配。对报废处置、出租出借等手续进行审核,大型贵重设备的出借负责组织专家组。
④负责对归口管理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等维保工作。
⑤学院资产系统相关信息、数据维护工作,其它资产管理配合工作。
4.4.3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①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根据学院资产各管理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办法,制定本部门资产日常管理细则。
②各使用部门负责申报购置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确定购置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并负责使用验收等相关工作。
③部门主管为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④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部门资产的综合管理。(各管理员名单见附件2)
据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场室资产使用情况;据部门实际情况提出资产领用、异动、调配、报修、报废等申请;完善本部门资产明细账薄及相关数据、表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部门资产盘点,确认资产完整情况、资产存放位置等账目信息准确;配合学院资产盘查工作,做到与学院资产帐,帐帐相符、账物相符,自盘盈亏资产,作出原因分析。学院资产系统相关信息、数据维护工作。
⑤各场室管理员负责所管场室资产的日常安全维护。
建立场室资产明细卡片,建立场室设备日常使用记录;负责上报场室内资产调拨、异动、报修、报废等需求至部门资产管理员备案;负责场室资产的完好、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断电、锁门。
⑥个人保管、使用资产,个人负责日常维护及管理。借用资产应爱护,人为原因损坏需赔偿。
5.资产的日常管理
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7条: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规定执行。
6.资产管理的考核及奖惩
据资产日常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工作。
6.1资产管理考核
学院对各使用管理单位和管理员、责任人进行工作考核,并填写《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表》,依据考核表结果进行奖惩。
6.2资产管理奖励
学院对固定资产考核优秀、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适当奖励,考核结果较差部门应及时改善。
6.3资产管理责任处理
学院对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工作失责,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应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3.1对资产使用、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总务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报请学院,追究责任。
(一)未按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资产上报登记,填报固定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异动、转让、处置学院各种形式资产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学院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3.2在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院将追究主管的责任:
(一)未按国家和学院规定履行其职责,对本部门所管辖的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不反映、不报告、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产权变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6.3.3学院各级资产管理、保管人员,违反国家、学院资产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学院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本管理办法由外包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7.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使用表单记录
序号 |
表单编号 |
表单(记录)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部门 |
1 |
SISO-REZW-0301 |
《外包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表》 |
长期 |
总务处 |
附件1:《外包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外包学院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
附件3:《外包学院固定资产分级管理组织架构图 》
附件4:《外包学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