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术委员会共举行了两次会议,主要就校级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校内评审等学术事务履行职责。
一、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管理
(一)修改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指南
学术委员会审议了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指南,建议产业研究专项指南面对苏州市、园区的三大产业进行研究;思政专项课题指南建议增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和党建研究等。学术研究中心将针对以上建议进行修改。
(二)研讨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备案制
在校级科研项目管理问题上,学术委员会达成以下初步意见:2019年起,校级科研项目实行备案制,备案后学术研究中心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给予课题50%的科研分;项目结项由学术委员会评审,根据最终成果的鉴定等级确定相应资助金额。具体办法由学术研究中心制定。
二、开展科研项目校内评审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校内评审
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共有12位老师申报。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参考标准》和申报通知要求,学术委员会审议课题申报材料,最后推选刘正、于海燕、曹惠玲、赵建雷、刘雅婧、蔡炳育、朱辉、戴军、朱晓莉、李箫等10位教师申报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二)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
2018年校级项目分为校级科研项目、校级思政专项和产业研究专项三类,共有14位老师申报,采用匿名评审的方式,学术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最后推选谭冠兰、商琦、曹纪清、张雯、李鹏举、潘超等6位教师的项目为本年度校级项目。本年度立项项目采用先立项后资助的形式,根据最终成果的鉴定等级确定相应资助金额。